2015年漳州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人员整体素质,漳州市属高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53名,其中漳州职业技术学院10名(教师9名,实验员1名)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6名(教师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37名(教师和实验员、实训教师29名,辅导员8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6月25日至1997年6月25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普通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留学人员在资格审核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以上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于6月25日8:00至6月30日18:00登录“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 如实完整准确地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6月30日18: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本次考试报名不进行初审,进入面试前有关高校各自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缴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后,应通过建设银行于7月2日24:00之前缴交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4、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经漳州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招聘人数减少或取消招聘的职位将于面试前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告。招聘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退还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费。
5、报考者请于面试前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
6、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5年版)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名称要求。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1、面试内容和方式: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面试为理论说课和专业知识答辩,分别占考试总分的60%和40%;实验员岗位面试包含实践操作和专业知识答辩,分别占考试总分的60%和40%。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理论说课和专业知识答辩,分别占考试总分的60%和40%。
ƒ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师岗位面试为专业试讲(含讲课或说课)和专业知识答辩,分别占考试总分的60%和40%; 实验岗位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实验或实践操作)和专业知识答辩,分别占考试总分的60%和40%;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综合性面试形式即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聘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3、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公布的面试时间前2天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在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分别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严格按照有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面试规定要求各自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有关事项由各高校另行通知。
四、体检
(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加面试一场,以加考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三)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工作分别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按照有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体检要求各自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核
(一)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二)在职报考者应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或教育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含取消考核资格)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合格后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不到招聘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依照本方案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政策规定自行组织实施,面试事项由各高校自行负责解释。
(二)达不到报名规定比例开考情况、面试事项、面试成绩、体检等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和有关高校网站发布,提醒考生及时关注。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监督电话: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596-2660129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96-2525690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96-2559660
(五)咨询电话: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0596-2660317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0596-2525680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0596-2559502
附:2015年漳州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