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学院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海洋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海洋学院是浙江省属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6500余人,教职工1300余人。学校位于舟山群岛新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9个岗位共1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海洋学院招聘岗位表(非教学岗位》,附件1)。
2.具备2015年7月31日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但不能在招聘岗位所明确的正式入职期限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不宜应聘。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4.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涉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要求的,需在报名截止前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
5.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6.政治辅导员岗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性别分别招聘,并按照目前本校学生公寓在岗人员性别结构情况相应确定招聘人数。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提供一寸彩照2张及《浙江海洋学院应聘申请表》1份(见附件2)。
2.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浙江海洋学院应聘申请表》,并将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rsc@zjou.edu.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一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咨询电话:0580-2550017;联系人:王老师;联系地址:舟山市临城新区长峙岛海大南路1号浙江海洋学院行政楼人事处人才科317办公室。
3.资格初审。考生在考试前到指定地点(交验上述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接受资格初审,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具体信息请关注浙江海洋学院网站。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可延长报名时间。资格审查由浙江海洋学院负责完成,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15年6月20日在我校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各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我校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部分岗位要求的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政治辅导员岗位)、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分别采用结构化、答辩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海洋学院网站(http://site2.zjou.edu.cn/rczp/,“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栏目);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海洋学院(人事处电话):0580-2550017;
(2).浙江海洋学院(纪委):0580-2550014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九、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80-2550017(人事处王老师)
浙江海洋学院
20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