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公开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是1999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并于2004年11月被教育部确认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被授予“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称号。2013年,在全国独立学院综合排名第9,全国高水平独立学院排名第7,被评为全国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高校。(详情链接)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个非教学岗位4名人员,其中辅导员岗位2人,管理岗位1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关说明
1、聘用人员为聘用合同制身份,享受人事代理人员相关待遇。
2、学历、学位。“学历/学位”栏目中“硕研”为高校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3、专业。由学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4、年龄。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网站(http://xz.zjnu.edu.cn/);
2、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
信息发布平台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信息发布平台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 5月15日(周五)下午17:00。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与本人简历及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版(邮件主题设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至报名专用邮箱fhf@zjnu.cn。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fhf@zjnu.cn)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fhf@zjnu.cn)的自动回复邮件,作为已报名的凭证。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在综合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日期初定2015年5月20日(周三),具体安排将在信息平台公布。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的基本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笔试结束后,将在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笔试成绩,并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信息发布平台公布。
2、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备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届时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与考核人选名单,并在信息发布平台公布。
体检、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相关办法进行。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信息公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信息公布平台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或浙江师范大学纪委办、监察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部(邮编:321004)
咨询电话:0579-82291386(蒋老师、方老师)
监督电话:0579-82282319(浙江师范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计划表
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公开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报名表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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