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黑龙江省黑河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河学院坐落于黑龙江省黑河市,与俄罗斯远东第三大城市(布拉戈维申斯克市)隔江相望,是中俄4300多公里边境线上我国境内第一所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晋升为本科院校,2006年4月被黑龙江省政府上划为省属院校。学校开设38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设有5个研究所。学校的俄语、绘画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2011年,俄语、绘画、音乐学专业又被评为省级重点专业;俄语学科被评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学校在全国20多个省市招生,目前在校生9499人;占地面积53.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3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665.8万。
黑河学院以“明德、笃学、励志、求真”为校训,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工程”为抓手,以“高教强省”为目的,立足现实,放眼未来,依托地缘优势,与俄罗斯高校广泛开展合作办学,走出了一条边疆高校发展的特色之路。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黑河学院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四)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
(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
(七)所学专业或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与本校所需专业一致或相近。
(八)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9:00-2015年5月15日12: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需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的电子版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hhxyrczp@163.com。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5年5月6日9:00-2015年5月15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应聘者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请在笔试前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校;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7.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5月19日9:00-16:00
2.地点:黑河学院明德楼三楼306室(黑河学院人事处)
确认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③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完备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0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现场确认时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六)考试办法
1.应聘博士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应聘其他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100分)+政策性加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河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采取自命题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其他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考试合格后,学校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校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录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校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院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落编手续。
八、待遇
被聘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省直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对录用的博士,学校将依据《黑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黑院政发(2014)207号]文件兑现引进待遇。
九、几点说明
1.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报到证,否则学校将不予录用。
2.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6)6841272(0456)6842103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hhxyrczp@163.com;
通信地址:黑河学院人事处人事科(黑龙江省黑河市学院路1号)
邮编:164300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6)6842287
本公告由黑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