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即事业编制骨干教师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院下设商贸、信息、艺术、旅游、外国语、景观生态环境、财会金融、国际交流、成人教育等9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学院设有33个高职(专科)专业、4个职教师资类本科专业(以宁波大学名义招生,颁发宁波大学文凭和学位证书),专业涵盖农林牧渔、交通运输、土建、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旅游、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等9个大类。学校现有教职工476人,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8139人,本科生1003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骨干 教师 |
专业 技术 |
2 |
承担相关专业的教学及实践指导工作 |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1.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可不作要求); 2. 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其中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拥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为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
2 |
交通运输类车辆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汽车运用工程二级学科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
2 |
工商管理类专业(旅游管理方向);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
2 |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
2 |
会计学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备注:职称取得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年龄50周岁以下即指1965年5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即指1970年5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即指1975年5月6日以后出生。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15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需已经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
2、报名方法及应聘所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方法:请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院人事处(地址: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或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nbcc.cn邮箱(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接收情况,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8122236),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填写的《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nb.lss.gov.cn/)或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cc.cn/)上下载;(2)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3)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电话或回复邮件的形式说明理由,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本次招聘岗位经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核准,认定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招聘信息将同时在中国高校招聘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等网站发布。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复审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资格复审及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形式包括“单独面试”或“试讲+面试”两种形式。
1、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小组将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所有报名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对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下载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情况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网 址:www.nbcc.cn
E--mail:rsc@nbcc.cn
联系电话:0574-88122236
联系人:陈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15031
附件: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