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集团)成立于2015年6月30日,由扬州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授权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注册资本75亿元。2024年10月国控集团上海分公司转型升级,为充分利用上海投资公司独特的区位优势、丰富的项目资源,使上海投资公司规模化发展,打造成为集股权投资、招商引资及供应链监管等多项业务职能的综合性投资企业,现将本次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3.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对企业忠诚度高,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团队意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能力;
4.身体健康,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2024年10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素质;
7.具有《岗位简介表》内各岗位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专业不限,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有个人征信不良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
(6)具有其他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国企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能力素质测评、背景调查、确定拟聘人选、体检、任前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的岗位如因未足额招满或其他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视情况在一年内继续开展招聘工作,时间另行提前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审核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00)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不按要求操作被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09:00—11月15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1月1日09:00—11月15日18: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补充材料)时间:
2024年11月1日09:00—11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11月1日09:00—11月16日18: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即为报名成功。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
岗位要求及报名审核咨询电话:0514-87863850(9:00-11:30,14:00-18:00)。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14-87158591(9:00-11:30,14:00-18:0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报名材料,报名所需上传材料详见报名系统。
(2)资格审核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面试
面试分为初面和终面,共两轮,均以面谈形式开展。两轮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分数不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初面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终面人员。初面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终面。根据终面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背景调查人员。
(三)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候选人身份风险、社会风险、教育风险、商业风险、欺诈风险、金融风险、涉诉及处罚风险、履职风险等,背调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选
本次公开社会招聘最终确定通过背景调查的应聘人员为拟聘人选,报国控集团研究确定。
(五)体检
对拟聘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以及本人主观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终面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照终面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任前公示
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候选人监督。因本人主观放弃、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终面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视工作和经营需要,可研究续聘等有关事宜。招聘人员确定聘用后应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分配。
三、监督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4-82882632(9:00-12:00,14:00-18:00)。
四、本公告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10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doc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