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南塘河投资有限公司是宁波市海曙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管理的下属企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要求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
(四)热爱供销合作事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管理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统一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集士港镇供销专干1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09:30-2024年6月7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437702101@qq.com,注意在邮件主题内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如“集士港镇供销专干+张三”)。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本人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流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4-89297986
受理时间:上午9: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初审
1、时间:5月31日-6月7日。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进入面谈,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谈及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谈后将进行资格复审。
2、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一次集中面谈,面谈后应聘者应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时发至邮箱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或者未书面提交相关材料的人员默认为退出本次应聘,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不作退还。
3.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取消笔试环节;报考人员仅有一人的,面谈后符合岗位要求,且资格复审通过,则该人员可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人员超过一人不足3人的,且资格复审通过,则通过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四)笔试
1、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主要为与供销社、农合联工作以及报考要求的专业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考察综合写作能力。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供销社官网公布。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面试及总成绩公告
1、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及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3、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名单,总成绩将在供销社官网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职工入职体检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2、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七)公示、聘用
1、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