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国有企业职工,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洋河新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职工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01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5日至2006年4月14日期间出生),02—04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5日至2006年4月14日期间出生),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职业素养优良,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符合国有企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在处分影响期之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线下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考核等步骤实施,择优录用。具体环节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凡有意愿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于报名截止前按要求将报名材料现场报送(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3)。报名分别由区文旅集团、市政集团汇总,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或者照片,并由现工作单位或原工作单位出具关于其他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证明,以及本人2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其它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现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未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4)报考人员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5)报考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1-03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总分100分,测试经济金融、财务财会、建筑工程等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04岗位造价工程师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文旅集团、市政集团负责,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报名及考试资格。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作为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应试人员专业技术实践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职业技能及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报考者。面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求剩余考官打分平均值的方式计分。
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01-03岗位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总成绩,04岗位造价工程师按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01-03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04岗位造价工程师总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洋河新区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产生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察与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洋河新区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报考者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同时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试用期考核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安排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劳动关系与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录用前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试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洋河新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27-82668069。政策咨询见用人单位报名地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