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内容:应聘中小学教师的分别为中小学高年级相应岗位学科内容,应聘中专校专业教师的为中职相应岗位专业学科内容。
2.面试形式:
(1)D17、D18、D19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说课成绩×50%+技能测试×50%。
(2)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说课。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说课成绩×100%。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于7月27日到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2.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灌云县教育局一楼大厅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云县教育局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二)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一次性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应聘中小学D01-D19岗位的人员,按每个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见附件3)。其他岗位则直接经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签订聘用合同后,在灌云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如有违约,用人单位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8659212(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招聘政策咨询
灌云县教育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8852016(灌云县教育局)。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灌云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3.灌云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分配岗位计划表.xls
灌云县教育局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