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简章
一、面试时间:
2016年6月18日(周六)
二、面试地点: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海沧区兴港二里1号)乘车路线:公交车842、846、892到海沧国税站,下车后朝西方向直走,过兴港路红绿灯路口,经过海沧公安局门口后右拐50米。
三、报到岗位:
(一)上午报到岗位:
1.不具备职称岗位: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品德、小学舞蹈、小学美术、小学体育、特殊教育、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物理、中学地理、中学体育、中学足球;
2.具备职称岗位: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中学英语。
报到时间:
2016年6月18日(周六)上午6:20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至考生报到处报到。
(二)下午报到岗位:
1.不具备职称岗位:小学足球、小学书法、中学英语、中学美术;
2.具备职称岗位:中学语文、中学数学。
报到时间:
2016年6月18日(周六)中午12:50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至考生报到处报到。
四、面试对象:
根据面试条件,按应聘者数与岗位拟招聘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详见厦门市教育网5月24日公布的2016年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其中,体育(含足球)、小学舞蹈、美术(含书法)、小学科学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参加面试。
五、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方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备考时间30分钟,测试时间为12分钟。课堂教学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岗位拟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评审组由7人组成,测试结束后,评委独立打分,工作人员当场统计,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为考生面试得分,并在公示栏即时公布。
小学语文学科新任、委托岗位各分两组面试;为统一评分标准,6月18日上午,新任和委托小学语文(一)组1—3号的考生面试时,新任和委托小学语文(二)组评委同时在场观摩,统一标准。
六、面试流程:
考生报到→抽签(确定组别、顺序)→候考室候考→备考(30分钟备考)→片段教学(12分钟)→计分人员现场统计,电脑自动计算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现场公示→考生离开考点
七、综合成绩计算:
(一)语文、数学、小学品德、特殊教育、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地理学科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综合成绩;
(二)体育(含足球)、小学舞蹈、美术(含书法)、小学科学学科按笔试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依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八、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当天在海沧区教育网(www.xmhcedu.gov.cn)公示综合成绩排名情况,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要求。
监督电话:0592-6583931
九、纪律要求:
1、6月18日上午参加面试考生应于上午6:20前到达面试地点,下午参加面试考生应于中午12:50前到达面试地点,迟到20分钟者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面试前需交验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不得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材料进入候考室、备考室和面试室,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请各位报考者特别注意遵守此项规定。
3、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家庭情况、毕业院校等具体情况。
4、考生应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5、面试工作严格遵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接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