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教育局
2016年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学历学位、户籍条件
1. 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专科、本科学历报考者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者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者要求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31日后出生)。
2.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2016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具备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的高层次学历者如以低学历专业报考,需符合低学历报考年龄、户籍等相关要求。
3. 2014、2015、2016届本科学历报考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和特殊岗位专业报考者不限户籍。专科学历和2013届及以前本科学历报考者须持有徐州户籍或为徐州生源。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报考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特殊岗位专业报考者可先参加招聘考试,如聘用,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聘用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关系。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停考期的人员;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学生;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教育工作情形的。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原徐州市第九中学院内(市宣武市场南新生街76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笔试按照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笔试入围后,面试按照应聘学校岗位报名。
2.笔试报名时需持填写完整信息的《2016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提供的通讯方式在招聘期间确保联络畅通。
3.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需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应届毕业生现场报名时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但应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其中特殊专业岗位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5、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6年7月2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地点同报名地点。
三、考试
考试方式分为:①笔试; ②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
(一)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7天内,考生可在徐州教育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考试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