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关于开展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新机制和非新机制,下同)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了2016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且被确定列入面试初步人选名单的报考公安县教师岗位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申报公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请于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23日(星期四),持所规定的证件(证照)到公安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办公地点:公安县斗湖堤镇荆江大道118号,联系电话0716-5235267)。
三、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公安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2);
2.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以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注册、打印)一份;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证明材料要有“全日制本科”,“2016年毕业”等相关信息。(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需提供“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参加面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6.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二寸登记照片2张(粘贴在《资格审查表》指定位置);
7.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按1至5顺序装订成册。
四、有关要求
1.面试资格审查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审查;
2.所有考生须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3.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所有考生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1.公安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初步人选考生名单
2.公安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审查登记表
公安县教育局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