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2016年度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非新机制)公告
根据湖北省政府有关文件和《省教育厅 省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 2号),以及省编办关于核准全省2016年招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用编计划的函(鄂编办函〔2016〕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松滋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体育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松滋市教育体育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非新机制教师)70名,其中小学教师50名,初中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段学科及人数
小学学段:语文14名,数学12名,英语9名,信息1名,体育5名,音乐5名,美术4名。
初中学段:语文3名,数学5名,物理3名,化学4名,生物1名,地理1名,英语3。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适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工作需要。
6、报考小学学段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学段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的人员需相关专业毕业。
7、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当在考试合格且批准招聘后的第一个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且持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小学音乐和美术学科,考试考核合格且被批准招聘后的第一个三年聘期内应取得小学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8、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松滋市公民办学校(幼儿园)连续任教满三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松滋市任教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松滋市公民办学校(幼儿园)连续任教满十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松滋市任教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我省中小学校(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现有在职在编教师(含在岗新机制教师)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①曾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和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部门调查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三、笔试报名时间、方式;笔试内容、时间、地点、成绩查询及成绩计算方法等相关要求与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补充招聘要求一致。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面试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音、体、美、信息技术等小学科的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最低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人选)。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松滋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松滋市教育体育局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以专业测试为主,采取说课和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时间集中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选岗和考核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段学科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都具有教师资格证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有学位者优先,学位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体检人员只从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递补人员按本条所述原则确定。若没有人员递补或递补人员不足,相应取消或减少该岗位人员招聘。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松滋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松滋市二级甲等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选岗。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松滋市公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非新机制教师)各乡镇学校招聘计划,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的乡镇学校。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考核工作由聘用学校和松滋市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5、在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合格者,考核工作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依据体检人员确定的原则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或递补人员不足,则相应取消或减少该岗位人员招聘。
六、聘用管理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bsz.gov.cn/rsj/)松滋教育体育信息网站(www.sze21.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经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人员聘用岗位经松滋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报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批材料和拟聘用人员上岗前培训情况审核同意后,由被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者,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联系单位:松滋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16-6226838,联系人:王绪贵。
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滋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