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结合沙市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区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及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沙市区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一)。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9:00至6月22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和笔试成绩查询均通过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bjz12333.com)进行。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报名日期和时间内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大小在10KB—20KB、jpg格式)。如考生填报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在资格审查时将被取消报考或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见岗位一览表)。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区域、岗位代码必须填报,自己必须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备用,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网上报名基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请于2016年6月29日9:00~17:00登陆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改报,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只有一次改报机会,若考生在规定时限内未改报或改报后经过审查仍然不合格,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最终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6年7月4日9:00至7月7日16:00。
考生可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或现场缴费等方式完成缴费,具体缴费方式请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系统查询缴费说明。现场缴费点设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二号楼一楼)。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科50元, 考生笔试缴费共100元。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缴费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在笔试完成后到市人事考试院(太岳东路8号)办理退费手续。
(四)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9:00期间,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打印中遇到问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6--8278477。
(五)笔试
1、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试卷分为教育类和卫生类。教育类、卫生类笔试考试内容为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岗位、行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6年7月下旬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根据鄂人函〔2009〕133号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享受规定的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须下载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二),由考生服务地相关部门签章后,报荆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审核。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相关手续必须在笔试前办理完成。“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鼓励由省委组织部统一招聘、在荆州市服务期满的在岗且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参加招聘考试,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