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顺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1号)
为切实做好今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教师资格(除体育、信息技术、职高专业课岗位外)。往届毕业生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泰顺常住户籍(户籍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4日)或者泰顺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常住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五)除职高专业课岗位教师招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外,其余学科岗位教师招考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考岗位:2016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69名,具体名额及要求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中小学体育、信息技术、职高专业课岗位可暂时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但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报考小学、中学须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或对应学段教师资格,选报的岗位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以教师资格证专业为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专业可报考科学岗位;政治、历史、社会、人文教育、地理等专业可报考初中历史与社会岗位;教育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信息工程教育等专业可报考信息技术岗位;特殊教育岗位须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招聘办法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经报名、审核、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程序
1.时间:2016年7月4日至5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县实验小学(广场路25号),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67594635。
3.办法:先填写《2016年泰顺县公开招聘教师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于7月3日前发送至jyjrsk4635@163.com(已进行过就业预登记的无需填写)。现场报名时提交由本人填写的《2016年泰顺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并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本人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有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本;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
(2)本人报到证,并现场提供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报名,但必须在2016年8月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未取得以上有关证书的,要提供学校证明(需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等),相关证书需在面试前送交县教育局人事科;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县教育部门根据选报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部分紧缺学科岗位根据报名情况酌情降低开考比例至2:1),将按规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应情况在“泰顺教育网(www.tsedu.com.cn)、泰顺人事人才网(www.tsrsrc.com.cn)”上及时公告。按规定核减招考计划或不开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其它符合要求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