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的大学生,成绩加5分;获得省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骨干教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荣誉者;参加省辖市及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基本功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参加省辖市及以上幼儿教师“两项”比赛(案例分析、自制玩教具、游戏活动、说课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上述奖项分别为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应的批准文件于报名时提交加分申请。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市、县两级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其余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逾期不再受理。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先面试的加入面试成绩,先笔试的加入笔试成绩,不重复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进行公示。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职业学校汽修专业,学前教育、体育、音乐、美术、舞蹈专业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2.其他学科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3.报考职业学校汽修专业,学前教育、体育、音乐、美术、舞蹈学科教师的考生,于2016年7月11日下午16:30前凭本人身份证和信息确认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合格考生及报考其他学科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信息确认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法规等。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登陆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查询。
(二)面试
1.报考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和报考开封市特殊教育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采取模拟课堂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报考职业学校汽修专业,体育、音乐、美术、舞蹈专业教师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笔试人员名单请登陆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查询。
2.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面试设置两个考场以上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二次平均法计算方法:
(1).根据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竞争同一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原始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组的面试平均成绩(A1、A2、A3……An);
(2).将各面试组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所有面试组的总平均成绩(R)。公式:(A1+A2+A3……+An)÷N=R
(3).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相关面试组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组的加权系数(X)。即:R÷An=Xn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面试原始成绩乘以本面试组的加权系数,即: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原始成绩×Xn。
3.其他学科,按照笔试成绩,分学校、学科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应届毕业生在考察时不能提供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的,取消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按规定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公开招聘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本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考试工作保密规定,各级参与考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按照国家考试规定的保密范围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措施,严禁泄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十.其他
(一)招聘相关公告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kfrs.gov.cn)、开封教育网(www.kfedu.com.cn)发布。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开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解释权归开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地址:开封市教育局三楼315房间
咨询电话:0371-23886537
监督电话:0371-23886580
附表:1.2016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2016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rar
3. 2016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