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匡堰镇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职工公告
匡堰镇实验幼儿园因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职工若干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幼儿教师(2名)
1.有爱心、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具备本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有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保育员(1名)
1.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初中以上学历;
3.有爱心,责任心强,会说普通话。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匡堰镇实验幼儿园(匡堰镇倡隆村田央旺88号)二楼后勤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有关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两张,并随带报名登记表。
4.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各招聘岗位采用不同方式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教师通过试讲、技能表演及现场问答等方式;保育员通过面谈、实际操作等方式。面试采用评委计分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先后名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保教人员健康标准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如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其他不宜聘用为本单位保教人员的淘汰。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市人才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相关事宜由匡堰镇实验幼儿园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3537262
附件1:匡堰镇实验幼儿园编外教职工招聘报名登记表
慈溪市匡堰镇实验幼儿园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