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因个别考生面试前资格审查放弃或不合格,根据《2016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的规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将资格审查放弃或不合格考生、递补考生情况公告如下:
弃权考生或不合格考生准考证号:
1602445314 1602452514 1602451113 1602441114
1602443910 1602452213 1602442524 1602445005
1602450610 1602444628 1602444204 1602440425
1602452618 1602450518 1602451421 1602451807
1602442430 1602443403 1602451711 1602440923
1602451811 1602441919 1602443025
递补考生准考证号:
1602450304 1602450701 1602443705 1602442206
1602441802 1602444909 1602452903 1602441221
1602451923 1602441529 1602444517 1602451117
1602441811 1602442204 1602440203 1602444417
1602443715 1602440313 1602440723 1602445127
1602441716
一、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 资格审查地点
城阳区教体局四楼人事科(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202号)
三、资格审查内容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交:1.二代身份证2.笔试准考证3.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4.教师资格证书(暂未下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5.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暂未下发的需由学校出具学历、学位、及学科专业证明)6.大专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7.2016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8.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学校须出具相关学科专业方向证明。
(二)其他人员报考的,需提交:1.二代身份证2.笔试准考证3.就业报到证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4月8日之前取得)5.教师资格证书6.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7.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8.大专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9.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学校须出具相关学科专业方向证明。
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四、 注意事项
1.递补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
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经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领取面试通知单,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联系电话:87868743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
201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