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普通高中(职教中心)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县高中教师不足的问题,根据《河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豫人才〔1996〕9号)及《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普通高中(职教中心)教师110人。
一、基本原则
根据《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及学历要求
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免费师范生高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一本师范类院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生物、地理专业二本以上师范类院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鲁山县第三高级中学(职教中心):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职教中心教师机电一体化专业,可放宽到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鲁山县江河高级中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以上学历要求均指第一学历(专升本不作为第一学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品行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截止2016年6月30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所学专业与拟聘用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职教中心职教类专业岗位暂不做要求,但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三)鲁山在职教师及鲁山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人数及专业
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本次共招聘教师34人。其中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5人,政治3人,历史3人,地理3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4人。
鲁山县第三高级中学(职教中心)本次共招聘教师24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3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3人,计算机2人。职教中心:机电一体化1人,电子商务1人,旅游与酒店管理1人,会计学1人。
鲁山县江河高级中学本次共招聘教师52人。其中语文7人,数学7人,英语8人,政治4人,历史5人,地理5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5人,计算机2人,体育1人,音乐1人,美术1人。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网站、鲁山县电视台、《鲁山简报》等媒体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均在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17日。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的报名邮箱为lsygbgs6901@126.com。鲁山县第三高级中学(职教中心)的报名邮箱为lssg666@163.com。鲁山县江河高级中学的报名邮箱为5752343@163.com。
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报名咨询电话:0375-5032230或15993532669。
鲁山县第三高级中学(职教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375-5606888;0375-5605866
鲁山县江河高级中学报名咨询电话:13938658743或15938992056。
2、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各高中学校不得兼报。
报考者需登陆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填写后对应上传到上述三所高中公布的信箱,报名登记表在现场确认时提交。
3、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16年6月20—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地点:鲁山县教育体育局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报名登记表1份(贴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另交同底版4张);
⑸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但在政审提交档案时须提交报到证);
4、报名人数与各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2:1确定招聘人数,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该岗位不再招聘。符合报考其它岗位条件的,按限定时间可改报其它岗位。
5、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鲁山县各类招聘(录)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由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普通高中(职教中心)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符合本岗位层次需要的教育教学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待现场确认后在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备课、试讲、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试讲指定统一的教材或资料,备课时从指定的教材或资料中抽签决定试讲的内容,具体要求以面试通知为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注:总成绩相同条件下985院校、211院校、研究生学历优先。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有空缺名额时,按所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具体体检要求另行通知。
(五)政审、聘用及待遇
1、体检合格人员,由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普通高中(职教中心)教师工作领导组政审通过后,在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2、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作为拟聘对象,由相关设岗学校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等相关聘用手续。
3、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人事代理,按照《河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被聘用者三年内不得流动。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普通高中(职教中心)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鲁山一高,具体负责这次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次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对聘用工作的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七、有关人事代理政策,请咨询鲁山县人才交流中心。
咨询电话0375-7172590
八、未尽事宜由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普通高中(职教中心)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
鲁山县教育体育局 鲁山县人才交流中心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