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办法。
高中教师引进及招聘工作主要通过面试(试讲)和考核进行。由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负责实施,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试讲和资格复审由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结合社会考查择优选聘,宁缺毋滥。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简章。将此次招聘简章发布在达拉特之窗、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达拉特教育网等网站,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2.面试(试讲)。报名结束后,各校将本校报名表及初审入围名单和相关资料报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试讲时间及地点。此次招考教师要求按学科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报名人数按学科调整招聘名额,部分紧缺科目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各学校根据招聘科目制定考试细则报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3.体检与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学校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要在发布招聘简章的媒体上公布。体检要到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指定的旗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
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者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按学科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经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应在发布公开招聘简章媒体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学科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到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一)招聘的教师实行一年试聘期,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享受达拉特旗正式教师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否则解聘。
(二)全日制研究生在试聘期间享受地方津贴补贴。
(三)对引进的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须交回本人人事档案,工龄连续计算,享受达旗在职教师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考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此次招聘教师,须在我旗学校服务期满八年,服务期间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或调离达拉特旗教育系统,否则予以辞退。
(三)若招聘和引进教师名额不足,剩余指标用于招聘初中英语、地理、思品、历史教师,各占1/4 指标(根据学科教师紧缺程度按①英语②地理③思品④历史的先后顺序,采用四舍五入法分配招聘名额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招聘教师在办理正式招聘手续前必须将本人人事档案交回教育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体详情见《达拉特旗2016年高中引进和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本简章由达拉特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