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都江堰市招聘幼儿园教师、保育员的通告
2016年9月我市将有7所公办幼儿园分园投入使用,并新增部分幼儿园教师、保育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保育员,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都江堰市壹街区幼儿园高桥分园;
都江堰市机关幼儿园彩虹分园;
都江堰市天马幼儿园长虹分园;
都江堰市聚源幼儿园三坝分园;
都江堰市柳街幼儿园水月分园;
都江堰市中兴幼儿园新益分园;
都江堰市王家桥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
幼儿园教师、保育员。
具体岗位数量根据各分园招生情况确定。
三、招聘条件
(一)幼儿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职业中学幼师班毕业。
3.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4.35周岁及以下(现幼儿园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
(二)保育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2.高中及以上学历(现幼儿园人员可适当放宽)。
3.45周岁及以下。
4.身体健康。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30日
地点:
报名幼儿园名称 |
联系电话 |
都江堰市壹街区幼儿园 |
87294003 |
都江堰市机关幼儿园 |
61942016 |
都江堰市天马幼儿园 |
87208659 |
都江堰市聚源幼儿园 |
13666110508 |
都江堰市柳街幼儿园 |
61728901 |
都江堰市中兴幼儿园 |
13980035962 |
都江堰市沪都幼儿园 |
87107862 |
注:因分园正在建设中,请勿到分园报名。
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保育员可以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二)资格审查。
由各幼儿园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各招聘幼儿园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7月上旬将由各幼儿园负责组织面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体检。
拟聘人选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次替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计入替补名额)。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各幼儿园和分园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各幼儿园组织岗前培训。
(六)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人员与各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原则上为3年一聘。
(七)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幼儿园招聘新建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教育局将对此项工作开展全程指导和督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都江堰市教育局纪检室(028)87118848;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教育局人事科(028)87133065。
特此通告。
都江堰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