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级优秀毕业生(报考岗位相应学历时取得)笔试成绩加2分;
(2)正式党员(在校期间)笔试成绩加2分,预备党员(在校期间)笔试成绩加1分;
(3)驻我区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分;
(4)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和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其他岗位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和定向招聘的政策。符合加分和定向招聘的应聘人员本人务必于现场审核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项目可以累计加分,但每名考生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符合加分条件及定向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材料清单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2012年5月10日-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到芝罘区人才市场三楼招聘大厅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包括:下载打印的《烟台市芝罘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烟台市芝罘区教师诚信承诺书》、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同时加盖学校、院(系)公章);在校期间的中共党员证明(需同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院(系)党总支公章),如提供不出在校期间的中共党员证明,需要提供在校入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区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包括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类别、所在地、随军时间及现主要生活来源等)、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审核无误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
符合报考条件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需准确体现本人身份、项目类型、服务(任职)时间段及地点、考核等次等信息。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招聘计划调剂到非定向招聘岗位,符合服务基层人员加分的按上述项目加分。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3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丢失,必须携带护照或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
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理论、教育理念、新课改精神、班级管理知识及教学案例;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按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按调剂后岗位数为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前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进入说课能力面试范围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到芝罘区人才市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笔试准考证、《烟台市芝罘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烟台市芝罘区教师诚信承诺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带所在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证明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表)、身份证、烟台市生源的和烟台市市区户口需提供户口簿,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往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信。以及招聘标准条件要求提交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但暂未取得的,须持有学校出具即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普通话证、英语等级证明(或成绩单)、计算机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取得说课能力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说课能力面试资格。说课能力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说课能力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按照有关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农村特困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请在资格审查时持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
3、说课能力面试。
参加说课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说课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现行教材相应学段的有关课节,所说课节现场抽签确定,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教学目标的理解把握、教学环节的设计安排、教学方法的选择设想,以及“三字一画”、语言表达等方面内容。说课能力面试量化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按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说课能力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说课能力面试加试实践操作,按照说课能力面试成绩与专业实践操作成绩6:4的比例计算说课能力面试总成绩。
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说课能力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各学科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出现的空缺,从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如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说课能力面试成绩为准;说课能力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为准;笔试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组织评委重新进行说课能力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报考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政审考核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了解,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提供有关证书、隐瞒在校期间所受处分处罚的,取消其资格。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各学科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通过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报到后,与芝罘区教体局签订聘用合同,列入正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新聘用教师试用期为1年,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35--6225558
举报电话: 0535—6223629
附件1:烟台市芝罘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附件2:2012年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
附件3:党员、预备党员加分证明(式样)
附件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附件5:烟台市芝罘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加分及定向岗位审核材料清单
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201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