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教师招聘简章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8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之一。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义务教育段教师和10名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职校)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学科及数量
(一)招聘对象
1、义务教育段教师
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须取得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本科(须取得学位)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毕业生,并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受此限)。2012年应届、2011年尚未正式就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烟台市市区生源毕业生可报考小学教师。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可报小学语文、数学两科;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底前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岗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认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职校专业教师
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须取得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本科(须取得学位)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毕业生。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报名专业一致。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岗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认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义务教育段教师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职校专业教师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义务教育段教师要求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专业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至2012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考数量及学科
义务教育段教师招聘数量47名,职校专业教师10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2日-6月14日;
查询时间:2012年6月13日-6月15日;
缴费时间:2012年6月13日-6月16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6月19日-2012年6月21日。
报名网站:<http://hr.yeda.gov.cn/>(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由审核机关进行初审,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开发区人事和教育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名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初审和统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信息48小时未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 6月15日16:00时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 6月14日17:00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按照鲁价费〔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烟台开发区2012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教师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规定时间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6月12日- 6月14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到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管委行政中心415室)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统一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总成绩加5分(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符合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任何岗位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和定向招聘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