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面试实施办法
根据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邮市教育局《高邮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报考高邮市教育系统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职位的人员,参加高邮市统一组织的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再参加由高邮市教育局组织的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下简称面试)。面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面试工作,特制定面试实施办法,现公布如下: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课堂教学素养,考核以微型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包括讲课和答辩),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等专业岗位的面试含专业技能应知应会内容,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统一以小学数学内容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形不成的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总分。
面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教材,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一、面试时间: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5月15日
幼儿教师职位 5月22日
二、面试地点:高邮市实验小学东校区( 高邮市健民路健民花苑东侧,由笔试地点江苏省高邮中等专业学校东围墙经三路向北500米左右),幼儿教师职位面试地点及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三、面试程序:
1、考生入场 :凭本人身份证和首轮笔试准考证入场。美术职位考生5月15日上午6:00前进入高邮市实验小学东校区东报告厅;音乐、舞蹈、体育职位考生于5月15日上午6:40前进入高邮市实验小学东校区东报告厅;其他职位考生于5月15日上午6:40前进入高邮市实验小学东校区西报告厅。
2、抽序: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抽取面试序号,填写序号确认单,领取胸卡、面试说明等材料,收缴手机。
3、由引导员引导进入面试程序,微型课及技能考评结束后,考生在成绩确认单上签字。
4、考生面试全部完成后,到指定地点上缴胸卡并领回手机后离场。
四、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位
面试内容:1、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3、基本教育素质。
面试方式:
1、微型课方式考评,考生在规定时间、地点内备课、讲课和答辩。
(1)音体美舞考生备课1小时,展示微型课和答辩12分钟;
(2)其它学科考生备课1小时,展示微型课和答辩15分钟。
2、音体美舞考生加试专业技能。
(1)音乐、舞蹈、体育考生技能测试为每人12分钟;
音乐测试内容:A、自选曲目钢琴演奏3分钟;
B、自选曲目声乐清唱(除通俗唱法)3分钟;
C、现场指定歌曲弹唱2分钟;
D、在除键盘以外的其他乐器、舞蹈中选择一项展示特长。
舞蹈测试内容:A、自选一种民族舞展示3分钟,伴奏音乐(U盘拷贝、MP3格式)、道具,自行准备;
B、现场指定乐曲即兴创编舞蹈展示4分钟(含准备两分钟);
C、在除舞蹈以外的声乐、器乐中选择一项展示3 分钟,伴奏(U盘拷贝、MP3格式)、乐器自备。
体育测试内容:A、队列队形口令:抽签选题,准备一分钟后展示(自备口哨);
B、素质测试三项:跑100米、原地三级跳、前抛实心球;
C、球类:根据省体育统考评分标准设置基本技能项目,抽签选题展示;
D、技巧:根据省体育统考评分标准设置基本技能项目,抽签选题展示。
(2)美术考生技能测试4小时。
美术测试内容:A、素描:根据提供的头像照片默写(8K画纸),时间120分钟;
B、色彩:根据提供的静物照片默写(4K画纸),时间120分钟。
计分办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音体美舞岗位微型课占50%、技能测试占50%。
五、幼儿教师职位
面试内容:1、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3、基本教育素质。
面试方式:
1、微型课方式考评,考生在规定时间、地点内备课、讲课和答辩。考生备课1小时,展示微型课和答辩12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包括音乐、舞蹈、绘画、制作等专业内容,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
计分办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微型课占50%、技能测试占50%。
六、其它说明事项
1、教材、范围及要求:
按各考生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由出卷方提供微型课教材、课题,音体美舞和幼儿教师职位考生的技能测试按省教育厅相关技能要求由出卷方确定内容、范围及要求。
2、所有考生面试所需教材由面试组织方提供,考生自备面试必备的文具等。
美术职位的考生:除画纸外,画具自备;
音乐职位的考生:所需钢琴、音响等器材由组织方提供,其他自选乐器自备;
舞蹈职位的考生:不能穿演出的服装,建议穿简洁舒展的服装,若需伴奏音乐(U盘拷贝、MP3格式)、道具,则自行准备;
体育职位的考生:所需体育器材由组织方提供,运动服、钉鞋自备;
3、高邮市教育局将通过高邮教育信息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面试成绩,请应聘用人员及时关注高邮教育信息网www.gyedu.net。
七、纪律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将在市人社局、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下进行,严肃纪律、规范实施。监督举报电话:0514—84663208、0514—84614559
八、本实施办法由高邮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高邮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