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公开选调研训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海盐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拟面向嘉兴市范围内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海盐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研训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研训员2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科学历及一级教师职称以上,具有所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研训能力和教学水平。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16日以后出生。获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
6.外县(市)教师报考需经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本县报考教师需经所在学校同意。
7.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8.竞聘者只能竞聘一个岗位。属于《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第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二)选调岗位和条件
1.高中数学研训员:普高数学教师,县级中学数学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
2.课程研究及综合研训员:现任职学校中层领导,县级名师及以上称号。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一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海盐县教育局(武原街道枣园西路368号)人事科(2)。
(二)报名方式及手续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荣誉证书、在职在编人员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出版的专著或其他能说明身份、经历和成就的证明,以及2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
(三)资格审查
由海盐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
采取现场答辩和材料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就答辩效果、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以往业绩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打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2016年7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海盐教育网”、“海盐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海盐县事业单位人员商调程序办理手续并与单位签订事业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八、监督
为保证公开本次招聘教研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73-86027010)。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或在报名时现场咨询。
联系电话:0573-86027037。
海盐县教育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