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试行)》(威党发〔2014〕2号)文件精神要求,经2016年5月5日自治县第三次县长办公会议决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意,自治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7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497名,具体名额及专业见《威宁自治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表1)。
考生具体的聘用单位,按报考该岗位中岗位代码,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选岗时间、选岗地点另行通知(岗位代码所含单位见《威宁自治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代码所含单位表》<附表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无违法违纪记录,志愿到威宁自治县从事城乡教育教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符合报考岗位体检标准要求。
5、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1、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见岗位一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须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验印。
2、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必须相符(详见岗位一览表)。
3、往届毕业生需具有相应专业、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需在2016年8月20日前提供相应专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育教学的需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岗位除外)。
5、年龄在18周岁(1998年5月21日及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0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幼儿教育教师在30周岁(1985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6、其他条件详见《威宁自治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5月21、22、23日8:30-18:00。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宝山校区)、云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威宁自治县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右侧(五里岗大道,去羊街岔路口对面,可乘2路、5路<临时加班>公交车到达)。
报考特殊教育教学岗位代码36、幼儿教育教学(岗位代码37-40)的考生必须到威宁自治县便民服务中心报名点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需提供《威宁自治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表3、除签名外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不能手填),并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威宁自治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6张。
(4)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并盖红章的2016年毕业生花名册;2016年8月20日前必须提供相应专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以及个人学籍档案;报考幼儿教育教学的考生2016年8月20日前必须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或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毕业证书以及个人学籍档案)。
(5)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幼儿教育教学的考生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或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6)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具有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县在职教师和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须达到3:1,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或取消。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威宁县人民政府网”和“威宁教育网”进行公布。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的,应有委托书,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报名费100元/人,现场收取。
5、资格审查
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