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2016年 6 月4日9:00―11:00,共120分钟,考试地点、场次、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 时事政治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念等相关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资格复审。
1、分别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查人员。比例内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查及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2、资格复审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进行。进入复审的考生于2016年6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清苑区教育局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工作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6年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就业协议书等证明;清苑区公办学校任教的顶岗教师非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所在顶岗学校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校长签字的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不能体现保定市、定州市原籍的须提供乡、村两级证明;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的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3、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于2016年8月9日至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将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交清苑区教育局。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采取说课的方法,同一专业,安排在同一组别面试,每人7分钟,内容在应聘岗位涉及专业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准备6分钟,说课7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举止仪表、课堂组织、课标把握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记分采用体操打分法,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并实行入闱管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3)面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面试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于2016年 6月22日9:00至6月23日17:00在网上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4)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大门口即时公布面试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依照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招聘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相同学历毕业时间早者、毕业学校层次高者。
体检由区招聘办指定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复检者,视为放弃复检权利。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按应聘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考核。
区招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应聘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察考核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区教育局办公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递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应聘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1、体检复检仍不合格者。
2、考察考核不合格者。
3、公示期间,经举报核实不具备聘用资格的。
4、2016年12月31日前,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
5、未按时取得相应资格的。
(九)聘用与安置。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招聘办核发聘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2、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学科)由拟聘人员依次选岗到校。
3、实行试用期制度,所有拟聘人员2016年9月起薪,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辞退。被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办理入编及相关手续。此次招聘的教师除特殊岗位外一律安排在农村缺编乡镇,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离农村乡镇。
咨询监督电话
清苑区人社局:7950192
清苑区教育局:8118799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