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清苑中学、第一中学选聘教师的启事
清苑中学、清苑区第一中学经请示区政府同意为招聘教师15名,经试讲、面试、体检合格后录用为正式在编教师。
一、报名条件:
(一)教育部所属的六所师范大学,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中本一以上层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河北师范大学本一以上层次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省内外本二及以上师范院校应往届硕士生。
同时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保定籍贯。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校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往届生必须是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名额:
数学1名,物理4名,化学3名,生物3名,地理2名,政治1名,历史1名,共15名。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手续
1、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11月中旬到河北师大双选会现场接受报名。
2、报名时需带:(1)、毕业证(学生证)和个人简历。(2)、教师资格证。(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5)、应聘岗位原则上要与所学专业一致,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清苑区教育局选聘教师报名表》。
(二)考试
考试分试讲、面试和提问,共100分。
1、试讲: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涉及专业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自行准备15分钟,试讲12分钟。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驾驭教材的能力、板书板画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满分90分。面试和提问3分钟。面试:主要看五官是否端正,肢体是否协调,气质和整体感觉等;提问:提出1至2个涉及教材教法、德育方面的问题让考生回答,满分10分。
2、考试记分采取体操打分,由考试评审组考官负责。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结束后,分组在考试地点即时公布成绩。
(二)体检
依照考试成绩,分岗位按照选聘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层次高者,年龄小者。
体检由选聘办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按应聘岗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相同时,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四)聘用
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增人、增资、入编手续。
聘用后,试用期一年,使用过程中,学校发现受聘教师师德有明显不足或教学质量明显低下,将解除《聘用合同》。在试用期,受聘教师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的,按违约处理。
咨询电话: 清苑一中(清苑中学)0312--8012573
清苑中学
清苑一中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