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5名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规定,大荔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5名。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
学段 类别 |
招聘学科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 | |||
学位 |
专业名称 |
资格条件 |
其他条件 | |||||
小学 |
语文 |
岗位1 |
2 |
全日制统招本科 |
学士 |
汉语言 文学 |
小学及以 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
30周岁及 以下;师范教育类专业 |
数学 |
岗位2 |
2 |
数学与应和数学 | |||||
英语 |
岗位3 |
2 |
英语 | |||||
初中 |
化学 |
岗位4 |
3 |
化学 |
初中及以 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 |||
生物 |
岗位5 |
3 |
生物科学 | |||||
物理 |
岗位6 |
3 |
物理学 |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平台设在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nwn.lss.gov.cn:8080。报考人员在2016年5月12日9:00至5月14 日17:00间登录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注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