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阅卷结束后,由2016年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的岗位比例,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下同);未就业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材料;大学专科学历的,还须提供户籍证明或生源地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代码123)的丰县籍免费幼儿男师范生,还须提供培养就业协议书;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交纳面试费用每人10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小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0分钟),满分70分;专业技能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满分30分。
其他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0分钟),满分100分。
高中和中专学校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参加面试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主观题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执行。均符合上述标准或要求的体检人员认定为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依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须通过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2016年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本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选岗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xrbj. gov.cn)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八、本公告由2016年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丰县人社局 0516-89215163
丰县教育局 0516-8039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