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45%,面试占总成绩的55%。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杭州第十中学(杭州市皮市巷158号)。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应届毕业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将按照应届幼儿教师岗位总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考察与体检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杭州上城人才网(www.scrcw.com)、上城教育信息港(www.hzscjy.com)和招聘单位内部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1.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计划”中招聘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0日。
3.专业条件参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和《2011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学科目录》(附件4)。
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802200,87822585,8782259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11437
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5月公开招聘教职工计划》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