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我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普通高中教师34人、初中教师38人、小学教师1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普通高中教师 34人。各学科招聘计划和安排任教学校如下表:
2、招聘初中教师38人。定向安排到青山、石鼓、分水、花石、龙口、排头、射埠、锦石、中路铺、白石、茶恩寺、乌石、石潭等十三个乡镇任教。各学科招聘人数如下表:
3、招聘小学教师120人,其中男性30名。定向安排到青山、石鼓、分水、花石、龙口、排头、射埠、锦石、中路铺、白石、茶恩寺、乌石、石潭等十三个乡镇任教。
4、分普通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三类招聘,每名考生限报一类。普通高中、初中教师职位分学科最低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必须达到3:1,如达不到3:1,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小学教师职位按性别的最低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必须达到3:1,如达不到3:1,则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计划,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服从工作安排。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普通高中教师:公历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
2、初中教师:公历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具有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
3、小学教师:公历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
三、考试内容及时间
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原则,组织应聘人员统一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综合总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总成绩的40%。考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1)笔试
普通高中、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语文(34分)、数学(33分)、英语(33分)的综合知识,笔试总分均为100分。试题难度:普通高中心理学教师考试内容为大学阶段所学的心理学专业知识,普通高中其它学科和初中教师考试内容为高中起点、高考难度;小学教师考试内容为初中毕业会考起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难度。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在县教师进修学校(云龙实验中学)进行笔试。考试当天上午7:00在笔试考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普通高中、初中教师职位分学科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小学教师职位分性别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招聘普通高中、初中教师的面试形式为面对评委上一节课(上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省去学生活动时间),上课内容分别为现行高中一年级、初中九年级相应科目教材内容(九年级没有的科目改为八年级);招聘小学教师的面试形式为面对评委说课一堂(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和才艺展示一项(展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课内容为现行小学六年级教材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任选一科,在报名时一并选定)。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具体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计算。
面试时间和地点:高、初中教师面试时间是2012年5月26日,小学教师面试时间是2012年5月27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总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和录聘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将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学校任教,一年合同聘用期满后,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办理相关手续,列入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未按期上岗或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录聘资格。如遇体检弃权和体检不合格者以及不符合录聘条件和不按期签订聘用合同者,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
普通高中聘用人员志愿在我县安排的高中学校任教五年以上,初中、小学聘用人员志愿在我县定向乡镇中、小学任教五年以上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录聘人员第一年试用期实行合同制聘用,一年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七、报名办法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5月1日上午8:30至2012年5月10日下午5:30日止,在湘潭县教育局五楼报名。
(2)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初审;
(3)按核定的标准缴费,报名费为每人200元。
(4)资格初审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政治思想表现鉴定书[由工作(学习)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⑥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01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函报名;非师范类符合申报教师资格证条件的毕业生,可凭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及《就业协议书》报名,但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
以上相关证书、证件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政策和有关问题由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湘潭县教育局 湘潭县人社局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