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要求,加快学校发展,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改善我校教师队伍结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处,由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招聘工作事宜。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较好,善于团结合作,具有优良的团队精神;
3、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4、所有应聘人员均要求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且本科、硕士和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11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荣誉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资料直接到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人事师资科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rsc@hnie.edu.cn)。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初审后,由教学院(部)部负责人对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科研等情况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 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3:1的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试教等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40%、试教占60%)。试教及综合考察的时间及具体事宜我们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到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核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容仪表、分析能力、思维能力、知识面、职业态度等。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试教主要对考生的专业实务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五)心理测试、体检 与考察
根 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试教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人员,通过心理测试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 进入综合考察,有心理测试、体检 、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湖南工程学院2012年招聘人才相关待遇,详见附件3。
学校地址: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学校网址:www.hnie.edu.cn
联系邮箱:E-mail:rsc@hnie.edu.cn
联系电话:0731-58683613xUi
传真号码:0731-58683613xUi
联 系 人:戴静 李琨
邮政编码:411104
湖南工程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湖南工程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博士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