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在洛宁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岗大学生;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
(3)参加我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洛宁县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洛宁县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干部证明”(附件3)。
(3)“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我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县人社局人事股(洛宁县政府一楼东头121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4、其他
洛宁县人社局对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洛宁人力资源网站(http://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政策。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指专业基础文化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类),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英语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报考体育、美术专业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报考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考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排队,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不论选择文科综合或是理科综合,统一进行排队)。
2.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卷面折合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40%+专业知识*6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折合成绩+加分
笔试卷面折合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5、笔试卷面成绩于6月7日在洛宁人力资源网站(http://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专栏予以公示。
(四)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
(1)试讲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试讲的人员。
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试讲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将在洛宁人力资源网站(http://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专栏予以公示。
(2)提交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考生须持《洛宁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1份(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件附在《洛宁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后):
a、有效身份证;
b、笔试准考证;
c、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的2016年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相关情况证明〈附件5〉);
d、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e、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协议书(全套));
f、教师资格证;
g、已正式就业的,需要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3)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审查结果在洛宁人力资源网站(http://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专栏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