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竹溪县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溪办发[2009]35号),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6年竹溪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竹溪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招聘的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等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高中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高中学校工作需要;
5、户籍不限;
6、具备相应岗位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3、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含新机制录用教师)。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数 |
年龄 |
职位条件 |
高中阶段学校 (一中、二中) 全额事业 |
语文教师 |
2 |
30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或非师范类专业全日制二类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应聘,但应当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
数学教师 |
4 | |||
政治教师 |
2 | |||
物理教师 |
2 | |||
县二中 (全额事业) |
历史教师 |
1 | ||
英语教师 |
1 | |||
地理教师 |
1 | |||
计算机教师 |
1 | |||
美术教师 |
1 | |||
县职业技术学校 (全额事业) |
电子商务 |
1 | ||
旅游管理 |
1 | |||
医学护理 |
2 | |||
音乐教育 |
1 | |||
合计 |
20 |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自2016年4月25日8:30起至5月16日17:30至(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县人社局408室。
(二)有关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往届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交在教育部指定网站《学信网》打印本人学历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还应提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准考证发放。经过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报考考生,统一发放《2016年竹溪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