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汉市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2016年春季市(州)区(市、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6〕01号)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广汉市教育局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申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广汉市行政辖区内的人员(需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出具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2.申请资格种类分别是: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4月1日-4月2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
2.4月11日-4月22日到广汉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节假日除外)。体检前须到医院一楼“一站式服务台”办理手续。
3.4月22日-4月29日(工作日)到广汉市教育局人事科确认。
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体检表(体检前最好先咨询相关认定机构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以免体检了却未被受理);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省统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已从教的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近两年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印章)。
三、其他事项
1.师范类毕业的申请者材料齐全即可视为审查合格,不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者将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地点、测试内容等有关信息请咨询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或5月中旬登录广汉教育网(http://www.ghedu.net.cn)见公告。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学科(专业)评议组根据认定工作需要,要求测试的其他人员,也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所有合格人员待全省认定结束后统一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本次认定结束时间7月10日。
四、咨询电话
广汉市教育局人事科5233104、5233164
广汉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