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15]38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及认定权限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范围:
教师资格认定面向社会。
(二)认定权限: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全州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同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在雷波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雷波县教科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ttp://www.jszg.edu.cn),点“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打印报名后的申请表等。雷波县教科局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
(二)申请条件确认: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类型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4月20日-5月20日)到指定的地点(雷波县教科局人事师训股)进行申请条件现场确认。
申请条件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体检表(资格审查合格后由雷波县教科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自行下载);
7、近期同底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3张(请用圆珠笔在照片背后写上单位、姓名);
师范类专业申请者,除提交以上7种材料外还应提交: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2、相应层次学校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除提交以上7种材料外还应提交: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教师申请者,还需提供2015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所有复印件都必须有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或者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待申请条件确认后,需测试的人员另行通知。
(四)领证:各申办人员于7月20日后到雷波县教科局人事师训股领取。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注意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安排。“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现场确认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请人的认定材料。
2、网上报名需准备电子照片。规格是: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相片格式必须是jpg,
3、凡填写的表格,要求要贴照片的,均应贴上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所贴照片应与所提交的电子照片和所交办证用的照片为同底照片。
4、表格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
5、网上录入的信息凡涉及地点或者单位的,均应录入全称,如:XX省XX市(州)XX县XX单位——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海湾乡中心校;户籍所在地只录入到镇(乡),如: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海湾乡。
6、所有复印的证件和材料一律使用A4纸,否则拒收。
五、几点具体要求
1、教师资格的认定,政策性强,手续复杂,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指定专人负责,必须严格认定条件,规范认定工作,及时收集材料上报。
2、有关政策的解释由雷波县教科局人事师训股负责,咨询电话0834-8822149。咨询人:徐建伟。也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查询。
六、关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请直接与凉山州教育局人事师训科联系(联系电话:322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