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番禺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的通告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番禺附属中学是番禺区政府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共建共管的公办附属高中,是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篮球传统项目学校和广东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学校,现正努力创建成为管理科学、特色鲜明的示范性高中。我校为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
(一)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2年应届毕业生。
(二)现职中学高级教师(不含番禺区公办教师,下同)。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2012年我校教师的需求,我校拟招聘的岗位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录用后将根据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的空缺情况,经竞聘后再聘用到相应的岗位),专业主要包括高中数学、英语、地理、生物、美术、音乐等,拟招聘教师共7名,详见《2012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番禺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市、从化市,下同)。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按照穗府〔2003〕72号文执行。
6.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应届的师范类毕业生
(1)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 (2)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和硕士或以上学位(美术、音乐除外),此类人员的大专或本科学历必须是师范类,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广州市生源(不含增城、从化,下同)的硕士研究生或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40周岁以下]。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者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4)美术、音乐学科的可以为非师范类毕业生,但须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在广东省教育厅指定开展“两学”课程培训的31所高校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且获得合格证书
(5)非广州市户籍的已婚应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除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其配偶应有广州市户籍。
B.夫妻均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且同时应聘(若其中一方不被聘用,其配偶的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2.现职中学高级教师
(1)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必须与应聘的职位学科相一致。
(2)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3)具有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籍的,45周岁以下)。
(6)各地县级或以上名教师、学科带头人,以及有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的教师优先聘用。
(三)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均须国家承认。年龄、有关年限计算以2012年8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7年9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四、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根据受聘岗位,享受番禺区相应职级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