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是首批广东省一级学校,学校位于广东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校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华南师范大学拟公开招聘附属小学教师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恪守学术规范,有系统的教育教学理论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应届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且全部学历均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高校毕业。
(四)本科应届毕业要求年龄在2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非广东广州户籍的人员,应具备符合广东广州市入户条件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等要求。
(八)具体岗位及学历、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一《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附属小学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附件1: 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附属小学教师计划表 | ||||
招聘岗位 | 所学专业 | 学历要求 | 人数 | 其他要求 |
语文教师 | 语文 | 本科以上 | 2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要求毕业于国家“211工程”大学师范类院校。 2.应届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要求本科为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毕业,硕士毕业于国家“211工程”大学师范类院校。 |
数学教师 | 数学 | 本科以上 | 1 | |
英语教师 | 英语 | 本科以上 | 1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要求毕业于外语类专业院校或国家“211工程”大学师范类院校。 2.应届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要求毕业于外语类院校或国家“211工程”大学师范类院校,且本科为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毕业。 |
心理教师 | 心理学 | 硕士研究生以上 | 1 | 要求本科、硕士均毕业于国家“211工程”大学师范类院校心理学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12年7月11日至7月1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00
(二)报名要求
应聘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亲自到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提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应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二)、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含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小一寸半身免冠近照(2张)、计生证明及招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地址: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腾飞楼2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20-85211190 联系人:肖老师、王老师。
(三)资格审核
由附小成立招聘考核小组(由附小的校领导、教导处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相关学科专家及教师代表组成),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者的报名资格,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和面试时间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与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
1、由附小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参照面试内容对应聘者进行量化评价,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面试及格者方能进入试教环节。
2、面试内容:教学能力、师德和教育能力(教育案例分析、沟通表达能力等)、专业技能等。
(二)试教
1、试教的名单、时间、地点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与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试教者视为自动放弃试教资格。
2、由附小成立试教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参照试教内容对应聘者进行量化评价,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直接通知到面试者。试教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3、试教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三)体检与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的40%、试教成绩的6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直接确定拟聘用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要求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并由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和附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及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包括2012年毕业生及2012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的毕业生。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都包含本数,如“硕士研究生以上”即指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
(三)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须同时符合本公告中的招聘条件及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四)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对应的岗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十一、十二级,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http://www.guangdongjiaoshizhaopin.com/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rsc.scnu.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5211190(附小办公室)
020-85211236(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5211016(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