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校2012年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
具有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市、从化市,下同)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和人数
根据2012年我校教师的需求状况预测,我校拟招聘的岗位主要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录用后将根据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的空缺情况,经竞聘后再聘用到相应的岗位),专业是学前教育。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市、从化市,下同)。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按照穗府〔2003〕72号文执行。
6.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广州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三年或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教学工作经验,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有学术专著或教学成果者优先。
(三)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国家承认。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以2012年8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四、获聘者的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根据专业技术职务及受聘岗位,享受番禺区相应职级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集中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职业技术学校桥南校区三楼学校办公室(南珠路61号)
3.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4.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提供本人《2012年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需贴上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份。应聘人员必须在“本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2)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证明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人员学历学位的鉴定证明,可由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代办(联系电话:020-84621543)或自行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资格审查时未能提供鉴定证明的,可先提供办理鉴定证明的回执,获得聘用资格后再补交。
5.应聘人员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本人提交的《2012年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填写的情况一致,在面试期间我校还可随时再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弄虚作假,即取消面试资格。
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2年8月16日到我校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笔试初定在2012年8月17日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是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公共知识,不指定参考教材,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8月20日左右在番禺区工商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4.面试内容分二部分,其中专业理论(面谈,了解面试人员对本专业知识的研究)占40%,专业技能(试教或说课)占6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考试成绩按笔试与面试4:6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的拟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番禺区工商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上公布。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番禺区人社局网站(http://renshi.panyu.gov.cn)、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我校可视实际情况在参加考试且成绩在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六)办理接收手续
对确定拟聘用的教师,按相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引进、接收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相关内容
(一)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招聘通告解释权在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职业技术学校。
(三)联系及咨询办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珠路61号番禺区工商职业技术学校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电话:34587615
联系人:梁炳耀
投诉电话:39106668
附件:2012年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职业技术学校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