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镇江市润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公告
镇润人社事招公告〔2016〕1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需要,经研究决定,润州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至1998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本次招聘中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润州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附件一)。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于2016年5月3日(星期二)—5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在镇江市润州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地点、联系电话等见岗位表)。
(二)报名手续
应聘者对照报名条件,提供所需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在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本人签名),填写《镇江市润州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二寸证件照三张、缴纳笔试费100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由镇江市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核减或取消岗位
报名截止后,区教育局汇总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申报表》,报区人社局备案。截至报名结束,各岗位报名人数应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润州教育网(http://www.zjrze.cn/,下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下同)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5月9日的工作时间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