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京口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镇京人社事招公告〔2016〕2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京口区人社局)、镇江市京口区教育局决定,我区5所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教师。
一、岗位和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见《镇江市京口区2016年集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三)符合《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星期一)—4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京口区少年宫(镇江市中山东路25号教育大厦5楼)。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16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16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镇江市京口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下载网址:京口区教育信息网 http://www.jkedu.net.cn/最新公告栏),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和笔试费用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可减免报名费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京口区教育局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京口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初审责任。
(五)核减或取消岗位:报名结束2日内,京口区教育局汇总填写《镇江市京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申报表》,报京口区人社局备案。截至报名结束,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到京口区人社局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由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组成。
笔试内容为教育类公共理论知识和本学科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备课、说课、特长展示等。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京口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均采取百分制,笔试为闭卷形式。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计划数5倍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技能测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因放弃技能测试造成空额的按笔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三)考试时间:笔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考生须于4月14 日—4月15 日(上午9:00—下午18:00)凭本人身份证到京口区人社局二楼20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须一并提供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和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
考试成绩7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京口区人社局网站(http://镇江市京口区人社局.政务.cn/)、京口区教育信息网 (http://www.jkedu.net.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由京口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考察由京口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报京口区人社局备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京口区人社局网站(http://镇江市京口区人社局.政务.cn/)、京口区教育信息网 (http://www.jkedu.net.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相关学校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6届毕业生在2016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16年8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京口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11—89980851,监督电话:0511—89980831;京口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511—89980305,监督电话:0511—89980310。
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京口区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