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界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阜阳市委组织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度界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4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4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阜阳人事考试网、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界首市先锋网、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统一发布。本次招聘的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发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查询。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1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 gov.cn)。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1 日9:00至4月26 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 “诚信承诺书”,填写《界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7 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8 日18: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统一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为增加考试科学性,满足各招聘单位需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二)》,“X”为文秘类等10个专业科目(见招聘岗位表)。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上午 9:00-11:30;
统考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下午14:00-16:00。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笔试成绩达到60分,其中报考艺术类、体育类、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统考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
(三)笔试成绩
统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满分120分占5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1.2×0.5,下同),统考笔试专业科目成绩满分120分占50%,两项合计后为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