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教学的需要向全国招聘在职教师及应届优秀的研究生和本科生。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教师岗位
1、拟招聘的专业、人数:
2、招聘对象
(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应届研究生(含暂缓就业生)。
(2)中学在职教师
3、招聘对象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二)职员岗位
1、拟招聘的岗位、人数
2、招聘对象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以上招聘对象若非广州市户口的应聘人员需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1、招聘的时间:2012年4月
2、招聘的形式: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2年4月25日—4月27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全国各地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到广州市执信南路152号执信中学传达室现场报名或将个人简历寄往广州市执信南路152号执信中学人事室。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教师岗位为试教、职员岗位为技能测试)两轮组成,笔试、面试成绩各100分。笔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合格成绩均为60分。
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由各学科(处室)招聘工作小组定。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学科知识等;职员岗位的笔试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地点为广州市执信中学(广州市执信南路152号)。
②成绩权重:采用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参加面试(试教或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
2、面试(试教或技能测试):
①试教内容(技能测试):由各学科(处室)招聘工作小组指定试教或技能测试内容。
②成绩权重:采用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在参加笔试与试教(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教师岗位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职员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复检,所需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本单位招聘工作领导(考察)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教育局网页、学校门户网站上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将尽快进行核实。
(七)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需交一定的违约金。不能按期签订聘用合同
者作放弃应聘资格处理,用人单位可从替补人选中补选。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执信中学。
广州市执信中学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