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嘉定区公开招聘录用新教师材料
一、应届生
1、《嘉定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录用审批表》(二份)、《聘用合同》。(学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
2、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的推荐表原件(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推荐有效)。
3、毕业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成绩单上的学习成绩需按学期排列, 并盖有高校教务处印章。
4、外语、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高校教务处或就业主管部门鉴证盖章有效)。
5、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需高校就业主管部门鉴证盖章有效)。
6、就业协议书原件。
7、非上海生源中,父母一方由上海迁往外省市的,须附父母一方当年户籍迁出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原件及学校出具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原件;父母一方户籍已迁入上海的,提供父母户口迁入上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学校出具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原件。
8、非上海生源中已婚的,需2015年5月31日前结婚,配偶是上海市常住户口,并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社会录用人员
1、学校申请 (章) 一式一份
2、《嘉定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录用审批表》 一式二份
3、个人简历 一式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章) 一式一份
5、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章) 一式一份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章) 一式一份
7、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章) 一式一份
8、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章) 一式一份
9、计算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章) 一式一份
10、外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章) 一式一份
11、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章) 一式一份
12、体检报告(体检地点:幼儿园:嘉定区妇幼保健院(高台路1216号);中、小学:嘉定区中医医院(博乐路222号))
13、政审表
附: 嘉定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录用审批表.pdf
社会录用政审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