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技能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音乐、体育、美术职位笔试、试讲及技能加试成绩分别按40%、50%、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其他职位笔试、试讲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将在《临朐教育网》公告栏内及时公布。
四、考察、体检和录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入围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 录用。入围且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人员管理
1.新录用教师均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专任教师政治、工资、福利等待遇。依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到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达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间工作考核合格,享受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财政给予补偿。
2.新录用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实行新录用教师服务期制度,新录用教师与工作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任教服务合同。
六、时间安排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4月19日—4月22日
报名地点:临朐县教育局惠民中心(县城龙泉路2698号)
报名联系电话:0536-3212027
2.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29日
3.笔试时间:4月30日
4.公布笔试成绩,确定的试讲人员到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5月9日-10日。
5.面试时间:5月14日
6.确定入围人员时间:5月16日
7.体检时间:5月20日
8.选岗时间:5月26日
9.就业报到时间:7月10日前
本简章由山东省临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陆临朐教育网(http//www.lqjyw.com)查询。
临朐县教育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