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考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实行百分制。
1、笔试科目及范围
⑴职位类别代码为Y类的职位:县看守所卫生所01、02职位、乡镇卫生系统01、02、03职位、县级卫生系统01、职位及乡镇幼儿园02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医学基础知识。
⑵职位类别代码为B类的职位:乡镇幼儿园01职位笔试科目为:《幼教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幼师、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⑶职位类别代码为J类的职位:玉屏民族中学01、02、03职位、大龙中学01、02、03、04、05职位、乡镇中小学03、04、05、06职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
⑷职位类别代码为A类的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
2、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玉屏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至4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准考证发放地点:玉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办公楼一楼大厅(玉屏县红花路51号)(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缴费凭证领取)。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教师职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地点另行在网上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将在“玉屏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1、乡镇幼儿园01职位、乡镇中小学06职位、县文化馆01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40%+面试成绩×60%,
2、其它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以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试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综合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2016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具体进行考察。考察采取面谈、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德和工作实绩考察;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和泄漏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6、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在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考察时,未能要求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及相关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8月30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经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十、聘用审批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玉屏公众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本次招聘中,同一职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在聘用审批前采取选岗(招聘单位)方式确定,由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择岗位(单位)。
4、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招聘工作失职、渎职和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0856—3229398(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6—3222221(县纪委举报中心)
附件:
1、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玉屏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1、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