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6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无棣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如何理解“应回避亲属关系”?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或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4.“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的学生。
5.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件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6年4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户籍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2016年4月12日之前落户。
6.符合定向招聘范围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符合定向招聘范围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滨州市服务及滨州市生源在外市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7.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应注意哪些事项?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电子版照片(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学历(专业)证书照片,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重点是学历专业及签章部分)或学历专业证明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及港澳台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上传的本人照片、毕业证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应聘人员其他应聘条件有关证件材料的照片可暂不上传,待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验看。
报考定向岗位的要在报名网页备注栏写明类型、服务地等详细信息,如“XX年三支一扶,某县某乡某所”、“XX年无棣县退役大学生士兵”;对护士资格证、医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有要求的岗位,须在报名网页相应填写栏注明证件详细情况,如“XX年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学科为语文”“ XX年取得护士资格证”。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应在所学专业名称后注明,如“学科教学(语文)”。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附加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应聘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专业要求”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齐全。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信息填报不准确、不齐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8.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简章》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能够正常毕业)或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已取得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环节提交,逾期视为放弃)。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如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招募通知书》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交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或征兵部门开具的入伍、退伍证明和退伍证。
9.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已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人员可否报考?
根据县教育部门意见,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已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人员可以报考,但必须在2016年8月15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逾期未提交的不予聘用。
10.教师资格证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其他的,其任教学科如何界定?
教师资格证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其他或不明确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准。
11.如何界定应聘人员学历层次?
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未注明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系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的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并符合有关要求的,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将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比对。
12.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为准。
13.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14.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5.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6.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按照所应聘的岗位类别,拨打电话直接联系,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543-6780997(综合类)、0543-6781869(卫生类)、0543-6337589(教育类)。
17.考生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报名时间结束后,如审核信息未通过,考生将不能再次修改提报个人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18.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