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转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2015年拟从社会为我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8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计划
总计80人。其中县直学校48人,乡镇学校32人。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阳信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1974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招聘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专业、学历(本简章所指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和其他条件。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年龄、户籍不限。
2、报考县直学校岗位的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学位证。
3、报考县直中小学岗位、乡镇小学学段英语岗位的考生,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三者一致。
4、报考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7月29日为截止日期。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县直学校招聘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一)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报考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职业中专教师岗位可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体育中学教练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专项为足球、羽毛球及柔道)或退役优秀运动员(退役优秀运动员须阳信户籍)。
符合以上岗位报考条件的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均须具有滨州市户籍。
(三)乡镇(街道)学校招聘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一)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须具有报到证)后取得专科学历毕业生,须具有滨州市户籍。
2、“定向招聘”岗位限于我省招募在滨州市服务或生源地为滨州市的“三支一扶”、“选派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人员(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和阳信籍2012年、2013年和2014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曾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3、若乡镇(街道)招聘计划中没有考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岗位,文科类可报考小学语文,理科类可报考小学数学。学前教育岗位允许音乐、美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教师资格证不要求必须是幼儿教师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阳信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9:00-8月2日17:00。
查询时间:2015年7月30日11:00-8月3日17: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请登录阳信县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sdyxedu.com或教育内网http://211.86.117.2)选择“教师招考报名入口”查阅有关信息,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阳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处理结果同时上报省市事业单位招聘部门备案。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表“专业要求”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完全相一致就允许报名。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有与招聘岗位要求完全相一致的专业就允许报名。
(三)初审时间:2015年7月30日11:00- 8月3日17: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四)缴费时间:2015年7月30日11:00- 8月3日17:00,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阳信县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sdyxedu.com或教育内网http://211.86.117.2),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15年8月3日17:00前登录阳信县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缴费。笔试内容分为科目一和科目二,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打印《阳信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阳信县教师招考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在阳信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阳信籍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网上缴费时间内持《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或阳信县民政局签发的有效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阳信县教体局人事科(地址:阳信县城瑞鑫路529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专业岗位或乡镇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定向招聘岗位核减时,则核减的岗位增加到相应学段学科的非定向招聘岗位中。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科目一内容为教育理论,科目二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30%和70%,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其中,教育理论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素质教育等内容。学科专业知识为所报学科高中教材(其中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为职专教材;学前教育岗位为高校专科教材;特殊教育为高校聋童教育专科教材)。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考试时将进行身份证信息验证,身份证信息不能正确读出者或无身份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参加考试。
为保证新进教师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同学科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60%,否则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笔试结束后,招聘计划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岗位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学科,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按1:3比例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等有关事项均在阳信县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sdyxedu.com或教育内网http://211.86.117.2)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