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有关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现将无棣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滨州市常住户口(须2016年4月12日前取得),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和年龄限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无棣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在外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以及在无棣县入伍且2013年、2014年、2015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笔试类别等详见《2016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按照岗位代码,A类岗位为综合类,B类岗位为卫生类,C类岗位为教育类。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9:00—4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5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dxrsj.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电子版照片(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学历(专业)证书照片,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重点是学历专业及签章部分)或学历专业证明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及港澳台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应聘人员其他应聘条件有关证件材料的照片可暂不上传,待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验看。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附加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应聘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专业要求”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齐全。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信息填报不准确、不齐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5日12: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有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各招聘岗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登陆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4月15日14︰00—17︰00到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棣县新区政务中心0524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如C19定向岗位核减,则核减岗位的招聘计划增加到C18岗位。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